近年来,天长市冶山镇党委严格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立规范运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管控制,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得到了群众普遍认可。
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根据社会形势发展需要,镇纪委修订完善各权力事项办理的规章制度,做到简便管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各村(社区)在便民服务大厅醒目位置张贴《冶山镇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明确具体事项办理的步骤,要求对照执行、规范行使。
推进村级小微权力透明运行。制定了《冶山镇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管理制度》,规定每月16日为“公开日”。各村(社区)充分运用公开栏、先锋网站、电子屏、手机等平台,公开党务、村务、财务、“三资”事务、重大事项等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整合农村“三公开”平台,落实专人管理,根据不同内容按月、按季或按年公开,村级所有收支、债权债务、合同履约等逐项逐笔明细公开。
完善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体系。强化村监委会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部门监督,镇三资办加强对村级“三资”日常管理,财政所加强村级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的审计;强化群众监督,镇、村分别公开监督举报号码,及时答复和解释群众的质疑、询问,对村级实施的重大事项,每年年终组织村民代表进行一次评议。
严肃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将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纳入各村级党组织年度述职述廉内容之一,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即查即纠、立行立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行以来,共有3名村干部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受到党纪处分,2人违规骗取危房改造资金被处理,3人挪用公款、侵占集体资金被处理,2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诫勉谈话,惩前毖后的效果明显,有力推动了全镇小微权力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