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汊涧镇:“月工作” 强化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管理
浏览次数:2550发布时间: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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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天长市汊涧镇为着力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杜绝“微腐败”行为的发生,镇纪委以“月工作”为抓手,通过五项具体措施,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管理,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从严从实。

开展村级小微权力月考核,强化村级事务监管。建立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月监管工作机制,镇机关各部门按照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规范要求,对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月考核,统一填写由镇纪委印发的《汊涧镇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管过程考核记录簿》,详细记录村、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每月底进行汇总,并书面报告镇纪委,由镇纪委统一下发整改通知书,各村根据整改通知书及时进行整改,并书面向镇纪委报告整改情况,镇纪委每季度对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开展廉洁警示教育月学习,强化党纪党规观念。建立警示教育“月学习”制度,按月编印学习简报,重点突出案例警示教育,要求村、社区每月在相关会议上组织两委干部进行学习;适时组织镇村干部到市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市看守所接受现场教学。今年该镇开展了“党纪党规学习年”活动,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为村两委干部上廉政党课,并举办了专题培训班。

开展廉洁提醒教育月谈话,强化拒腐防变能力。制定了《汊涧镇廉政提醒“月月谈”实施细则》,要求党政班子成员根据本人工作分工和联系村情况,本着“关爱同志、推进工作”的目标,每月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和联系村两委负责人开展廉洁谈话,村两委负责人与村两委成员和党员开展廉洁提醒谈话,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

开展重点工作任务月交办,强化一岗双责职责。每月初拟定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社区当月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形成重点任务交办单,报党委书记审批和签发后,交办给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强化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季督查,强化履职尽责意识。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对全镇9个村和3个社区的专项督查,重点围绕“酒桌办公”、作风建设、“三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等开展督查。镇纪委统一制作督查表格,督查后进行现场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此外,镇纪委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适时组织开展2次对镇直单位文明创建和1次对村、社区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的专项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重点工作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