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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镇:狠抓“清明节”作风纪律督查 严筑作风建设思想防线
浏览次数:2741发布时间:2018-04-08

清明节期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复燃,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永丰镇党委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了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强化学习,严明作风纪律。镇党委于4月3日召开严明“清明节”期间作风纪律专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深入学习市纪委关于作风纪律要求的系列文件精神(天纪明电﹝2018﹞2号),反复强调作风纪律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和时刻牢记作风纪律的要求,并将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确保清正廉洁过节。

开展提醒,强化廉洁意识。假期前、假期中,镇纪委利用手机微信、短信平台重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纪委相关纪律要求,坚持早提醒,打招呼,教育党员干部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自觉遵守党纪条规。

履行承诺,强化廉洁践诺。镇纪委组织开展镇村干部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坚决做到“八个严禁”;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反对封建迷信,并将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开展督查,严格执纪问责。为确保作风建设抓紧、抓实,取得实效。镇纪委分别于4月4日和4月7日对全镇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党员干部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作风建设开展明察暗访,对照“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重点检查值班擅自脱岗离岗、违规公款吃喝宴请、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发放补贴、办公电脑或手机玩游戏、炒股、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在检查中未发现违反“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对部分单位未能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存在提前离岗或脱岗现象,镇纪委及时对相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