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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关于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浏览次数:13968信息来源: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发布时间:2019-04-27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天长市冶山镇晏公村党总支原书记薛保陈等两人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10月17日,薛保陈在未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同意的情况下,与该村原主任招文朝私自决定,将村“三资”账户宿扬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款300万元挪给天长市天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使用,收取利息5000元。此外,薛保陈等在任期间,违规报销村招待费、烟、酒、杂项开支等不合理费用。2019年4月,薛保陈、招文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长市冶山镇晏公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徐斌危房改造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至2017年2月,徐斌负责该村危房改造申报工作期间,工作不严不实,在未了解家庭经济状况的情况下,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曹某某、孙某某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并分别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9年4月,徐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