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本级曝光专区
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浏览次数:13243信息来源: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发布时间:2019-06-17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

天长市冶山镇晏公村党总支书记陈鹏等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陈鹏在主持晏公村村民委员会工作期间,违规报销村招待费、烟、酒、杂项开支等不合理费用。薛保陈在担任晏公村书记期间,违规报销招待费、烟、酒、杂项开支等不合理费用。招文朝在担任晏公村主任期间,违规报销招待费、烟、酒、杂项开支等不合理费用。此外,薛保陈、招文朝还存在违反议事规则,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问题。2019年4月,陈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薛保陈、招文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长市永丰镇三元村原党总支书记曾德连等四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0年1月至2015年8月,三元村违规收回低保金除一部分用于发放困难户及老党员生活补助外,余款50960元用于支出2014年和2015年村级招待费。2019年2月,胡德成、曾德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曾德清、陈峥嵘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追缴。

天长市安乐幼儿园园长李宏骏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4月至2016年,李宏骏在安乐某饭店多次个人招待签批后在安乐幼儿园入账报销。另外将其个人烟酒费用混入安乐幼儿园购买食品和日用品费用中开具发票,签批后在安乐幼儿园入账报销。2019年5月,李宏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上缴市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