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治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激励村(社区)干部履职尽责,张铺镇结合镇村实际,通过组织协调推进、全面完善清单、积极征求意见、严格执行考核的举措,持续深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组织协调推进。镇党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镇纪委牵头负责,组织镇组织部、民政办、财政所、三资办、卫健办等部门,共同协调推进深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工作。
全面完善清单。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要求,组织镇直相关部门对原张铺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6大类26项内容进行全面梳理修订,进一步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经修订共删除清单内容1项、修订完善清单内容5项,修订后的小微权力清单内容更加完善、考核更加合理、操作更加简便。
积极征求意见。镇统一制定《张铺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征求意见函及征求意见建议表》,积极征求市组织部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清单内容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及时同市农治办沟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修订内容审定工作。
严格执行考核。严格执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积分”考核制度,按新修订完善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对各村(社区)的中心工作、部门工作、村干部日常管理和民主测评四个方面工作进行量化积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个人的绩效工资、奖金、评先评优及提拔任用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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