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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永丰镇原人大主席仲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浏览次数:16041信息来源: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发布时间:2020-08-31

日前,经滁州市监察委员会、中共天长市委批准,天长市纪委监委对天长市永丰镇原人大主席仲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仲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账外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仲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天长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天长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仲华开除党籍处分,天长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