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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一中队原中队长、一级警长胡忠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浏览次数:21196信息来源: 滁州市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21-08-05

日前,经滁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全椒县纪委监委对天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一中队原中队长、一级警长胡忠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忠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司法鉴定材料,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胡忠有身为中共党员、人民警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天长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忠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