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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846信息来源: 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4-03-1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 2023年4月28日至5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织开展了巡察。7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和日常工作。党组成员和全体干部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整改重点和目标要求,采取立竿见影、符合实际的具体措施方法,一件一件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列出整改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回音、有落实。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加大督办力度。对整改工作态度不认真、措施不明确,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定期报送整改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三)增强工作实效。抓住巡察和整改机遇,针对反馈问题和整改措施,学会举一反三,能够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将共性问题扫除殆尽,让个性问题消除在苗头。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掌握,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增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紧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不深入。整改情况:重新审查16人次研讨材料,均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反馈问题中所涉及到的3名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并重新撰写了学习心得;分管领导分别与3个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对今后工作提出要求;3个党支部分别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并开展研讨。

(2)学习针对性不强。整改情况:班子针对习近平总书记《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重要文章开展研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学习;修订《市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1. 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弱项

(3)议事规则不健全。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并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规章制度,重大事项都必须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才能执行。

(4)议事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同时纳入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议事规则;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精神,在议事过程中征求各党组成员意见建议。

(5)重大事项不研究。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制定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同时纳入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化制度落实力度。对于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党组会后才可执行。

(6)制度执行不严。整改情况:重新修订了《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并组织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学习;严格落实规章制度,重新启动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以局名义制发的重要文件以及重要事项等。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7)学习部署不及时。整改情况:分管党建工作的负责人对机关党委的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制定《天长市人社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对当前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做了部署。

(8)工作落实走过场。整改情况:召开工作作风整顿专项会议,对2023年的党建工作要点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进行重新检查;主要领导分别对分管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4、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不够

(9)监管有偏差。整改情况: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夏日攻坚”专项行动;组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员学习《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对全年所有已竣工的项目保证金进行退还,尚未竣工的项目更改为银行保函或保险保证;将《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在天长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人社版块进行转载,同时将每月保证金缴纳情况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开。

(10)失信惩戒机制未落实。整改情况:两个项目承建单位均按规定办理了保险保函和阳光保险保函;印发《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夏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

(11)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不到位。整改情况:召开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前期取证工作培训会;会同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召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衔接工作会议;加强对符合条件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送工作,2023年共移送公安机关3起案件。

5、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履行不充分

(12)劳动保障日常巡查不到位。整改情况: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通过公开招聘录取了4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共巡查293家,已完成全年巡查任务。

(13)“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不扎实。整改情况:对3家未进行社保登记企业发出书面整改要求,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1家企业超范围经营的企业经查现已不再营业;1家检查不配合签字的企业现已完成签字;监察大队、社保经办机构联合对全市企业参保情况开展摸排,主动对未参加社保登记的企业进行告知整改;建立《天长市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回头看”工作机制》。

(14)劳动保障执法不严格。整改情况:组织全市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市治欠办成员单位开展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前期取证工作程序培训;开展保障农民工资支付“夏日攻坚”专项行动。

6、社保基金征缴工作有短板

(15)社保稽核工作不深入。整改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天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通知》成立社保中心稽核股;加强社保类投诉处理力度,跟踪督促企业及时完成补缴;安排工作人员分两组入企开展实地稽核,主要核实企业有无漏保情况。

(16)内部衔接不畅。整改情况:加强社保中心与监察大队衔接;协调税务局开展比对全市纳税企业数据,督促未参保企业完成登记参保。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

7、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17)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整改情况: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分别汇报了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针对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查找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对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召开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对建立的问题清单进行闭环整改;制定《天长市人社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天长市人社局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严格落实《文件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发文登记核查,严格执行先登记后发文程序。

(18)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充分。整改情况:学习了“第一种形态”的具体内容和运用条件以及 “一岗双责”的内容;召开工作作风整顿专项会议,要求各分管领导要对涉及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纠正并形成台账记录,对分管部门开展预防警示谈话、风险岗位廉政谈话等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对涉及作风问题投诉件中的3名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

(19)专题警示教育不扎实。整改情况:召开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警示教育专题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对今年存在子女升学情况的两名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拒绝“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确保严格遵守“七个严禁”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不闯红线;全体公职人员签署了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制定《天长市人社局警示教育制度》。

(20)日常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整改情况:召开2次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警示教育专题会;严防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了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对今年存在子女升学的两名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拒绝“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全体公职人员签署了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各股室、二级机构积极开展预防警示谈话、风险岗位廉政谈话等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形成了谈心谈话记录15份。

8、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21)内部考核未执行。整改情况:重新修订了《天长市人社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暂行)》,并组织学习;根据新修订的考核办法落实日常考核统计,2024年1月启动内部考核,目前已完成自评、外宣、领导评价等环节评分,下一步将结合绩效考核等得出考核结果。

(22)事业人员岗位竞聘机制不完善。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并开展集中学习;严格落实竞聘方案,2023年8月份就事业单位管理岗八级职员晋升人选事宜实施了竞聘程序,根据打分高低确定3名人选提交党组会研究。

(23)档案管理工作滞后。整改情况:重新修订的《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股室、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学习;局办公室印发内部分工文件,明确配备档案管理专职人员;初步对现有档案进行整理分类摆放,做到档案有序整洁;初步统计现有档案数量,并向档案科技公司咨询了档案整理预算,同时向市财政局报送预算,待治欠办实体化运作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出符合要求的档案室。

(24)考勤兑现不严格。整改情况:重新修订《考勤制度》(包含休假相关规定),并组织集中学习;倒查追责,查清2020年以来涉及20人次超出规定请假天数扣除年休假次的原因,其中8人次为病假、丧假、产假等情况未及时备注,其余12人次确存在超出规定请假天数情况。目前已对12人次共涉及6人开展了谈话提醒;梳理2023年度上半年考勤情况,统计休假天数。根据新修订的《考勤制度》规定,截至目前未发现超出规定请假天数的人员。

9、履职尽责有差距

(25)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整改情况:组织窗口人员学习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就业中心召开巡察问题落实整改会,组织学习相关条例、制度;对相关工作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会议上做公开检讨。重新修订《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将群众投诉作为减分指标纳入事业人员竞聘岗位方案。市社保中心制定《天长市社保中心窗口服务巡查监督制度》,并开展巡查。

(26)办理群众投诉不认真。整改情况:制定《“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流程及工作制度》,并组织集中学习;开展专项检查,倒查巡察组反馈的50余件热线,查清原由,明确相关责任人,对于“久病不改”工作人员运用四种形态。分管领导分别对6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延伸专项检查,立即梳理市委第四轮巡察以来市长热线、人民来信及信访件,共梳理出1件作风问题,由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27)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集中学习《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督促2家人力资源公司补齐相关资料;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按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请程序进行业务办理;开展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10、工作拖拉不细致

(28)仲裁院标准化建设进度慢。整改情况:选定符合仲裁院标准化建设的办公地址,签订租赁合同;预计2024年3月份完成选址并搬迁,并按照仲裁院标准化建设要求完成标准办公场所建设。

(29)法律顾问聘任不规范。整改情况:由社保股牵头,征求了各部门对法律顾问的意见,组织相关人员讨论是否续聘法律顾问,以及法律顾问服务费等问题;加强对《天长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政策学习;党组会研究通过续聘法律顾问事宜,并按照《天长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要求签订下一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30)工伤认定工作不严谨。整改情况:对发现的认定档案问题按程序进行修正;安排专人对2021年至今的工伤认定1500余份档案进行自查,并整改到位;增加人手,增加复核流程;对当事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1、工程建设和采购询价不规范

(31)2022年7月实施的人力资源市场维修项目问题。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天长市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合同及采购流程;集中学习《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天长市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及“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由财务分管领导对财务股负责人作谈话提醒,财务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所涉事项作出检讨;举一反三开展自查,由专项检查组人员对7月凭证进行检查。

12、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32)报销手续不全。整改情况:修订《天长市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分管领导对财务股负责人作谈话提醒,财务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所涉事项作出检讨;由专项检查组人员对7月凭证进行检查,“三重一大”事项均将党组会记录作为附件入账。

(33)“白条”入账。整改情况:修订《天长市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白条”和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报销入账;财务分管领导对财务股负责人作批评教育,财务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所涉事项作出检讨;制定《天长市人社局“白条” 入账专项排查工作方案》,成立天长市人社局“白条”入账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完成对1-7月账册共271张凭证排查工作,未发现“白条”入账现象。

(34)附件与账册分离且混乱。整改情况:自2023年7月起,做到凭证连同附件一起装订成册;修订完善《天长市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所需附件;财务分管领导对财务股工作人员作谈话提醒;结合局工作会议,组织财务等工作人员集体学习《会计法》等政策文件。

13、津补贴发放不合规

(35)无依据发放夜巡值班费。整改情况:足额清退发放的夜巡值班费;财务分管领导对财务股工作人员作谈话提醒,财务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所涉事项作出检讨;集中学习《天长市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补贴发放长效机制补充规定》。

(36)超人数发放值班补贴。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天长市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发放长效机制补充规定》;严格按照《天长市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发放长效机制补充规定》要求,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值班补贴的发放管理;按照《天长市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发放长效机制补充规定》核查值班情况,多发补贴予以退回。

(三)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

14、党组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

(37)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少。整改情况: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对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查找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对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召开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对建立的问题清单进行闭环整改。讨论通过《天长市人社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天长市人社局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2023年天长市人社局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党组会研究了就业党支部书记人选等事宜;制定《天长市人社局2023年度下半年党建工作计划》。

(38)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未压实。整改情况:制定《天长市人社局领导班子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在党组会上汇报各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

(39)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了《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规定》(天组通〔2019〕7号)和《天长市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天纪〔2010〕17号)文件的重要精神;召开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人社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并表态在后面的工作中将对这些整改问题逐一销号整改;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前,分管领导于2024年1月11日党组会上强调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汇报2022年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月19日,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针对2022年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

15、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40)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不实。整改情况:各党支部相继召开支部会议,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建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素质;社保党支部书记针对党小组无会议记录的问题,对党小组组长进行批评教育,党小组组长在会上进行了深刻检讨;党支部书记对发现的问题在会议上作了深刻检讨。

(4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走形式。整改情况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分别对各党支部书记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了谈话提醒,并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各党支部相继召开了支部会议,学习党建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工作素质。

(42)党费收缴不合规。整改情况:重新按规定比例核算党费,全部收齐缴至机关党委专用账户;召开四季度党建工作会议,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43)发展党员材料及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机关党委召集各支部负责人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按照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程序在培育、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各支部党务工作者重新整理现有党员材料,进行补缺补差,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对各支部书记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谈心谈话,并就相关支部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分管党建领导对当事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明确提出加强学习,进一步完善个人党员档案。

16、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44)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天长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逐步规范干部选用程序,2023年9月5日党组动议2名同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晋升事宜,1名同志三级主任科员晋升事宜,都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

(45)借用人员不规范。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并组织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学习;根据相关股室、机构工作实际,研究了4名同志岗位调整事宜,对新招录公务员、事业人员岗位分配进行了研究,报编办请示调整2名同志任职后编制关系;制定《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下一步将严格执行管理办法。

(46)应收账款未回收。整改情况:向两名欠款人员寄送催款函,其中1人已签订《还款承诺书》,委托律师对另一名欠款人员进行起诉,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制定《天长市人社局应收账款定期清查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组的领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重要理论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高质量推进党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高效率推动正在持续推进的2个反馈问题的整改。不断巩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着力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2510009;邮政地址:天长市广陵中路58号;电子邮箱:youke70@qq.com。

 

 

 

中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