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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长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642信息来源: 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4-03-1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织开展了巡察。7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及时成立了市民政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抓好整改。2023年7月31日、8月30日,先后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学习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民政局                                                                                                                                                                                                                                                                                                                                                                                                               反馈意见,针对反馈问题,分析具体原因,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具体问题整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负责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全面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多次调度整改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抓紧抓实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整改。按照责任分工、目标任务、时限要求,督促建立整改落实台账,持续开展对整改工作的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确保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做到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整改工作高质高效按期完成。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 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天长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自2023年8月30日起施行;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重要论述作为局党组中心组首要学习内容,整改以来,累计学习次数6次,着重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 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9月2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下属机构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重要论述。二是在2023年8月初,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对“活人墓”、硬化大墓等整治工作进行调度、安排;2023年8月30日,我局再次下发《天长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截止目前,全市共拆除“活人墓”30座,硬化大墓43座,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聚焦社会救助领域群众深恶痛绝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以“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3年3月份召开全市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明确步骤、时限和排查整改任务,通过在册救助对象全面核对,走访摸排,交叉比对,查验档案资料等方式,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2023年8至9月份,城乡低保经复核动态调整,新增55户、101人,停保199户、333人。

  1. 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宏文于2023年9月6日主持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制度文件;二是制定《天长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指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由本级党委(党组)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或市直工委备案。自2023年8月30日起施行,规范党组中心组会议记录;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 党组履职错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讨论通过《天长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修订《天长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局长办公会研究议题范围;二是由分管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和局长在会前审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确保不与局党组会议研究的议题混淆;三是由分管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和局党组书记在党组会前审核把关参会人员名单,明确无党派人士列席党组会,一律不得表决。

  1. 重大事项决策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对1名相关负责人同志进行追责问责。

  1. 党组议事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6日召开党组会,组织党组成员集体学习 《天长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制度》,准确把握会议讨论和研究过程;二是会前由局党组书记研究审议会议议程和议题;三是会中由局党组书记要求党组成员围绕议题发表真实意见,杜绝“通报式”研究,并准确记录党组成员发言表态情况。

  1. 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6日召开党组会,组织党组成员集体学习 《天长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制度》,准确把握需要回避的情形;二是会前由局党组书记审定议题,明确具体议题需要回避的人员;三是在研究涉及需要回避人员的具体议题前,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由局党组书记向需要回避的人员提出回避要求。2023年7月31日,党组会研究人事议题涉及局办公室党组会记录人,该记录人在研究人事议题时进行了回避,由其他工作人员记录人事议题研究讨论情况。

  1. 养老机构风险防控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印发《天长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开展联合检查,2023年8月9日朱宏文局长主持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三是2023年9月6日、10月18日市民政局组织开展法规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四是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千秋老年公寓、铜城镇养老服务中心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及时更换、补充消防器材,2023年8月30日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1. 专项行动后续处置无下文。

整改情况:一是对4家抽查发现问题的社会服务机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2023年8月15日对夕阳红老年公寓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整改。二是夕阳红老年公寓现已聘用专业会计从事财务工作,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财务账目,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1. 为民服务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工作调研,2023年8月8日市民政局朱宏局长带队赴铜城等镇调研老年助餐服务、2023年8月15日市民政局华东副局长带队赴海帝老年公寓调研助餐服务开展情况,切实掌握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2023年8月15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暖民心工程项目调度会,分析研判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对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动员和部署。三是2023年7月20日印发《关于建立老年助餐服务发现问题整改整治定期调度和情况通报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四是2023年8月15日印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广陵街道加强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发挥老年助餐点功能作用。在保持总量平衡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布局,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8家助餐点已全部整改完成。

  1.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5日对金太阳老年公寓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金太阳老年公寓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二是金太阳老年公寓2023年8月23日前全部撤除铜城分院、城南分院等八个分支机构悬挂的牌匾。三是通过年检和日常检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督促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四是对1名相关负责人同志进行追责问责。

  1. 服务社会组织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一名社工总站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孵化中心日常工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提供服务。二是2023年8月25日组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学习社会组织政策法规文件,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社会组织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件材料、缩短办事时限,为社会组织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四是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天长市茉莉花公益协会开展“情暖夕阳”关爱老人活动,天长市江苏商会为环卫工人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天长市寿昌公益协会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等,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

  1. 依法行政推进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三项制度”,采购两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完善执法记录设备。二是2023年7月3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办公室行使法制机构职能,由董玉军同志兼任法制审核人员。三是2023年9月1日组织社会组织执法管理人员学习依法行政业务知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撤销登记5家社会组织。五是对2名相关负责人同志进行追责问责。

  1. 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宏文于 2023年9月6日主持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制度文件;二是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之中;三是2023年8月30日在局党组会议室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进行问题对照检查,深层次剖析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1. 压力传导不紧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志祥主持,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下属机构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重要论述;二是2023年8月7日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会议,深层次分析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市救助站等下属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三是每月对民政意识形态领域进行风险排查处置。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问题

  1. 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8月10日、9月6日先后召开党组会,组织党组成员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质量的通知》,增强党组成员按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的意识。二是本次巡察后,民政局党组于2023年7月7日召开了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审定议程并主持会议,就民政局党组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三是针对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向派驻纪检组报送阶段性整改情况。

  1. 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8月10日、9月6日先后召开党组会,组织党组成员集体学习《天长市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监督暂行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增强党组成员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党组会的意识。二是严格实行党组会召开前1-2天,将会议议题稿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审阅。三是在党组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前1天,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或主持办公室工作的人员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列席党组会及其他重要会议。整改以来,派驻纪检组人员列席党组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2 次。

  1. 重复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由局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人及相关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值班费发放情况检查小组,对2021年局机关、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先后发放的各类值班费和2022年市殡仪馆(市公益性公墓管理所)、市社会福利院发放的节假日值班费进行了全面复查,重复领取、重复发放费用已全额追回,分别于2023年9月5日、9月6日、9月26日已全部退至天长市国库支付中心往来资金专户。二是建立制度,每半年开展1次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活动,确保各项津补贴合规发放。三是对5名相关负责人同志进行追责问责。

  1. 无依据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2023年9月21日由财务分管领导周志祥在局机关学习会上领学规范津补贴及财经纪律等相关文件。二是已足额追缴值班费,分别于2023年7月27日、8月31日全部退至天长市国库支付中心往来资金专户。三是对1名相关负责人同志进行追责问责。

  1. 经费列支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整改以来,已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无申请表一律不予发放来访费;二是自2023年下半年起在发放值班费时将测算明细、值班签到簿作为附件列在记账凭证后面;三是市福利院已将2023年8月1日后发生的菜金开具正规发票,严格按《会计法》财务报销票据制度执行。并将孤儿、弃婴公告和孤儿收养评估相关材料收集齐全附在发票后面;四是建立制度,每半年开展1次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经费列支情况督查活动,确保各项经费列支手续齐全、合理规范。五是自2023年8月份起,市福利院买食材时严格按照财务报销票据制度执行,无票不采购,孤儿、收养评估工作相关附件均已收入档案。

  1. 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由副局长周志祥、局办公室负责人、财务股负责人成立调查组,对采购不规范问题进行调查,经查主要是由于市殡仪馆主要负责同志政策法规意识不强,对小额项目采购询价流程业务不熟悉造成的。二是2023年9月6日民政局组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学习会,认真学习招标询价相关政策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完成民政项目招标采购工作。三是对2名相关负责人同志进行追责问责。

  1. 提前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一是经复核:根据合同约定,天长市公益性公墓不存在提前支付工程款问题。二是经复核:2022年,为了加强敬老院监督管理,市民政局组织实施5家公建公营农村敬老院监控设备提升改造项目和养老服务中心监控安装项目。项目竣工后,我局组织了验收,并按照《滁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精神,支付共计1.39万元的质保金。

  1. 备用金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严格执行财政制度,已于2023年3月和7月分别将4.5万元和0.5万元备用金存入国库支付中心往来资金专户。二是对2名相关负责人同志进行追责问责。

  1. 违反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1日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增强廉洁风险防范意识;二是严格执行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从2023年7月开始将记账、复核会计分为两人;三是2024年1月30日至2月2日对2021年6月以来局机关所有的账目进行了核查,未发现问题。

  1. 违法核减个税申报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6日局党组集体学习《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依法纳税意识;二是2023年9月21日组织对局机关及下属二级机构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三是经与税务部门沟通,2022年、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结束,2024年起严格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 未保护个人信息。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6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严格保护个人信息。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照《天长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发布制度》有关要求发布信息,信息均校对3次以上。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2019年1月到2020年6月高龄津贴人员调整情况包含89人次公民个人信息全部删除。四是对1名相关负责人同志进行追责问责。

  1. 招投标公示有缺项。

整改情况:一是经复核,市民政局养老护理员培训教具询价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后,无相关单位响应参与投标,故无中标单位及中标公告。二是2023年9月6日,市民政局发布老护理员培训教具项目采购终止公告。

  1. 借用人员管理较为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讨论通过《天长市民政局借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天长市民政局借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借用缘由、期限等。二是20239月26日党组会研究同意,向下属事业单位借用17名工作人员,按照天长市民政局借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借用手续。三是做好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

  1. 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6日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2023年8月10日党组会学习《天长市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监督暂行规定》。三是2023年9月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当前党建工作做好安排部署。四是完善民政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了党建方面的重要事项纳入党组会议制度中。

30. ‘六亮’行动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6日召开支部大会,认真开展学习“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学习社会救助股徐小明事迹。二是2023年9月6日制定《天长市民政局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积极打造民政党建品牌,加强党建与民政工作融合。三是在下属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六亮”行动内容,放置党员示范岗标牌,营造氛围。

  1. 机关党委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2023年9月制定机关党委工作制度,规范机关党委的工作。二是2023年9月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向局党组汇报党建工作。三是对1名相关负责人同志进行追责问责。

  1. 党组织逾期未换届。

整改情况:一是离退休党支部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党员大会,刘登禄、王碧田、陈维新等3名同志当选机关支部委员,刘登禄同志当选支部书记。二是2022年6月16日经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组成人员调整如下:民政局党组成员赵世泉兼任书记,民政局机关支部书记史昭平兼任副书记,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吴鹏兼任纪检委员,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工作人员王春勇兼任组织委员,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工作人员瞿鸣跃兼任宣传委员。

  1. 党员档案资料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所属党员查找相关档案。已经查找并存档12人,据人事负责同志了解,其余档案和人事档案在组织部门。二是建章立制,制定机关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规范建档。三是对1名相关负责人同志进行追责问责。

  1. 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工作人员已将机关支部第二党小组记录本找到。二是2023年9月6日召开支部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提高党员对党内组织生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三是建章立制,制定机关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会前开展谈心谈话、会中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做好台账资料收集规定,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四是2024年1月26日,市民政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主要负责人董剑超作为普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进行自我批评。

  1. 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0日召开党组会,组织党组成员集体学习《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规定》(天组通【2019】7号)等文件,把握对民主生活会的具体要求。二是2023年 8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由局党组书记审定民主生活会方案,严格把握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环节,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在会中,由局党组书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班子成员批评出于公心,直截了当,从具体问题表现入手,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会前批评式谈话代替会上批评。

  1. 审计问题整改未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局分管领导召集社会事务股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就招投标、税务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3年8月份已全部完成房租税费缴纳工作。

  1. 相同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初局分管领导召集社会事务股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就招投标、税务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3年8月份已全部完成房租税费缴纳工作。三是市千秋福彩中心在2023年8月30日已整改,税费如数补缴。

  1. 人员聘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6日,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原殡仪馆门卫退休生活补贴事宜。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停发该员工工资。但由于历史原因,该员工在殡仪馆退休后无养老金,从关爱职工和殡仪馆之前与该员工达成的协议出发,每月给予其一定的生活补助,并在符合相关政策的条件下,可以研究动态调整。二是在2023年8月底清退了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聘用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性教育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后续整改工作,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做好举一反三,重点实行“回头看”检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以及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进一步再整改,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反弹回潮。对基本整改到位的,按照工作计划推进落实,确保在计划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最大程度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转化。对共性问题继续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推动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真正把制度规定转化为广大民政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和自觉行动,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7789307;邮政地址:天长市广陵街道天长市民政局办公室;邮编:239300;电子邮箱:1445776752@qq.com。

 

 

 

 

 

中共天长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