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纪通〔2016〕2号
关于四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汊涧镇漂牌村党总支书记张九林违规操办喜宴问题。2016年1月29日,张九林在漂牌村龙缘饭店为孙子办满月喜宴44桌,违规收受村组干部、低保户、危房改造户等44名服务对象礼金计9600元。汊涧镇党委给予张九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述礼金予以退还。
二、仁和集镇雷庄村党支部书记崇健违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为给村集体谋取利益,崇健违规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共花费4910元。仁和集镇党委给予崇健党内警告处分,4910元违纪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仁和集镇南尖回民村党总支书记胡中海违规公款送礼问题。为给村集体谋取利益,2013年国庆节期间,胡中海用公款购买价值2450元的螃蟹送礼。仁和集镇党委给予胡中海党内警告处分,2450元送礼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仁和集镇陶庄村党总支书记彭明林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5月4日,彭明林利用仁和集镇组织各村书记、主任到苏州考察学习村办企业之机,当晚私自组织12人夜游苏州市护城河,5月6日,在村级账务上以学习培训名义报销游湖费用1200元。仁和集镇党委给予彭明林党内警告处分, 1200元旅游费用由个人承担。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反面典型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