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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工委:建立四项工作机制规范“党员学习活动日”制度
浏览次数:6973发布时间:2017-03-07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市直工委建立四项工作机制规范“党员学习活动日”制度。

建立纪实公开工作机制。推行党员学习活动日纪实管理,在《党员证》上如实记录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等情况,严格考勤,并及时将学习活动开展和参与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建立互融互促工作机制。把落实党员学习活动日制度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费交纳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统筹谋划、同步推进,使党员学习活动日成为规范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的重要载体。

建立开放互动工作机制。打破单位、行业、地域界限,实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模式,积极开展开放式、互动式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学习活动日的效果。流入地党组织要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学习活动日覆盖范围,引导流动党员融入社会、发挥作用。

建立量化评价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党员学习活动日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将党组织和党员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出勤率、取得成效等进行量化,在民主评议、评先评优、《党员证》审核等工作中强化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