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规建局在广大党员干部中部署开展“党纪条规学习年”活动,要求将“党纪条规学习年”活动与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成果结合起来,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一次讲党课活动。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上讲一堂党纪条规党课,局属单位负责人在本单位讲一堂党纪条规党课。讲课人要结合业务工作确定讲课内容。
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活动。通过“三会一课”、党务公开栏等方式,依托网络课堂、远程教育平台及党员活动室(中心)等教育资源,对广大党员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培训。切实抓好新当选党代表的培训,同时将上述党纪条规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重要内容。
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分批次到市警示教育基地、庭审现场和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局建立“警示教育档案”,对参观人数、参观照片、参观感想等情况进行备案整理。适时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
组织一次知识测试。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纪条规知识测试,测试成绩记入廉政档案,组织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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