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发布 / 市直动态
驻规建局纪检监察组: 多种形式学习《宪法》《监察法》
浏览次数:3100发布时间:2018-04-18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驻市纪检监察组组织各综合监督单位通过单位领导带学、纪检监察组主动学、网络助学、各种会议促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推动所驻单位学深悟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更好推动工作发展。

班子带学。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在党组会上带头学,带头分享学习体会。班子成员通过深入学习,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进一步明确所属部门、岗位工作职责与法律的衔接,深入贯彻《宪法》,大力推动《监察法》的实施,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主动自学。纪检监察组带着问题主动学,深入学习研讨《监察法》,围绕对问题线索的处置、立案、调查对象、调查措施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实际摆进去。在学习中不断强化业务素质,在学习中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在学思践悟中增强贯彻实施《监察法》的使命感。

网络助学。纪检监察组通过微信群、QQ群,大力宣传《监察法》、《监察法》释义、15组数字看监察法等相关知识,及时将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交流,定期推送相关学习资料,形成互动交流。

会议促学。各综合监督单位利用党组会、党支部会议、工作会议、廉政教育会议等形式,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宪法》《监察法》。在学习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紧密结合起来,迅速适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自觉成为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考试验学。纪检监察组将结合学习情况, 以考试验学的方式检验大家学习《宪法》《监察法》的效果,同时巩固学习成果、查缺补漏,进一步提高大家的学习积极性,找准学习的方向,推动针对性学习。

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对新修改的《宪法》《监察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今后将继续认真通读原文,增强贯彻落实《宪法》《监察法》的坚定性,增强依法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将学习条文与思考工作相结合,在学习中做到融会贯通,找准职责定位,改进工作作风,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