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处理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市纪委全委会、常委会议、市监委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起草市纪委全委会和市监委工作报告、会议文稿及机关综合文字材料,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市纪委全委会和市监委重要文件,对有关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核和报送审议;负责全市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和政策规定的起草、修订和解释工作,对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评估。
2、汇总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市纪委、市监委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督促检查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的接收处理、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工作。
4、负责与市纪委委员的联系,组织协调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工作。
5、负责机关文电运转、机要通信、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保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办公设备装备采购等事务管理工作。
6、负责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管理、网站及中文域名、网站标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