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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制订警示教育制度
浏览次数:3228发布时间:2018-11-15

11月13日,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制订了《天长市公安局警示教育制度》。该制度紧贴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突出警示教育的预防功能,对警示教育的目的、基本原则、范围、时间和载体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是深入推进全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举措。

此项制度从辩证的角度强调了警示教育要有一定的形式,切忌形式主义,搞“假、大、空”。既要注重落实规定动作,也鼓励开展自选动作;教育方式上要多采用互动、交流的模式。该制度规定了警示教育的剖析功能,要求接受教育的人员深入剖析发生违纪行为的原因。这样做可以防止警示教育表面化。该制度还规定了追责机制,促进警示教育落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