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1月7日上午,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通过新华社网站下载了《规则》全文,认真开展学习。
《规则》共包含监督执纪原则、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等十章内容。驻院纪检监察组重点学习了监督执纪四条原则,监督检查五条、线索处置六条、谈话函询六条和初步核实四条规定的内容。
《规则》专章对监督检查作出规定,突出监督这一首要职责,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结合起来,并整合规范了纪检监察工作流程。纪检监察组将继续深入学习全部内容,吸收领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