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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浏览次数:2389发布时间:2019-07-26

7月24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传达市委《关于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部署相关工作。

会上,学习了滁州市纪委《从几起典型案例看征地拆迁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及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从典型案例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形式》,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违建整治始末》。与会干警作了交流发言,纷纷表示要检视自身,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高自律,以“严”字当头改作风。

桑胜章检察长就如何开展好“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提出工作要求: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务实戒虚,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走样、不偏移。要强化组织,紧抓关键。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内容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紧抓关键人和关键事,从党组做起,从领导干部抓起,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层层压紧,环环落实。要重点突击,切实转变作风。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检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以锲而不舍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