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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镇: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浏览次数:2091发布时间:2019-09-10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权力就是一种责任,责任就是一种担当,担当就是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尽责”镇人大主席仲华在学习交流会上感慨道。

9月10日上午,永丰镇党委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镇直单位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

会上,镇纪委书记赵荣俊对新修订的《问责条例》的背景、过程及新增14条、修改的12条进行认真地解读;并对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情形和问责方式方法进行了详细讲解。

“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今后工作中要率先垂范,引导我村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在肩上;深刻领会党中央制定该条例的重要意义,坚持‘两个维护’、增强‘四个自信’,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为当前开展的乡村振兴战略而努力奋斗”二墩村党总支书记王玉山在学习后表示。

“全镇党员干部必须要领悟精神实质,自觉加强个人党性修养,增强个人法纪观念,筑牢个人思想防线;把“不逾矩、不越规”刻在自己的灵魂深处,要结合镇纪委开展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为以戒,真正让政治规矩和政治意识内化为心、外化于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包继禄在发言时说道。

镇党委书记赵成刚强调,一是要借助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进一步警醒起来,充分履职尽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二是要对照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章党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查摆自身问题,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立查立改,强化党性观念,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三是各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四是镇党委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扎实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