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仲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该市纪委监委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监委机关、检察机关、供电公司、发改委、经信局以及各镇街等单位260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走进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审查认为,该案被告人仲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刑法。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核实。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建议等发表意见。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庭审比观看警示教育片更直观,教育更有针对性,视觉冲击和心灵震撼更强。” ……“看着昔日的同事在法庭上声泪俱下的忏悔,我们为其惋惜的同时,也告诫自己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庭审后,接受教育的一些公职人员由衷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