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担使命 强化监督再出发
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天长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天长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25日)
汪明阳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天长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滁州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和市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的要求,回顾2019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在上午的第一次大会上,市委书记邓继敢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滁州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9年以来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以上率下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严规矩、正风气、净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滁州市、我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一体贯彻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切实强化政治监督。市纪委监委认真协助市委落实主体责任,压实监督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对全市15个镇街、36家市直单位民主生活会召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就23家单位55个问题进行通报,严明政治纪律。印发《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规定》,就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提高会议质量提出明确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和滁州市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市委中心工作的纪律保障,对“三大攻坚战”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聚焦污染防治领域失职渎职问题,严肃查处原市环保局局长钱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上级部署,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处置问题线索68件,办结52件,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7人,其中,给予1人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坚决落实上级交办重要事项,高质量完成滁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定远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施金平涉黑涉恶“保护伞”留置案件,受到滁州市纪委充分肯定。
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印发《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纪律的紧急通知》《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通知》,充分发挥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镇村纪检组织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全覆盖督查,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36个,下发监察建议书7份、整改通知书34份。联合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具体举措》,根据“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于在疫情防控一线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果断决策、及时处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一定失误的干部,按程序予以容错纠错免责。《人民日报》和“人民网”“光明网”、中纪委网站等国家级媒体刊载我市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的做法和典型事例。
(二)突出问题导向,巡视整改和巡察工作同向发力
倾力抓好问题整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省委巡视天长市、专项巡视纪委和专项检查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视天长市反馈意见中,市纪委监委作为牵头单位承担的15个整改任务,整改完成13个,基本完成2个;专项巡视纪委反馈的34个问题、专项检查巡察工作反馈的10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省委巡视移交的8件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移交的101件信访件,已查结98件,查结率97.1%。
着力完善规章制度。认真查找制度短板,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出台14项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制定《天长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暂行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集资、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出台《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实施办法》,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印发《关于严明公务接待纪律要求的通知》,细化公务接待程序和规定,坚持“一案三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力推进政治巡察。修订完善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将村级党组织全部纳入巡察对象。2019年开展3轮对全市6家市直单位、11所学校和剩余167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工作,村级巡察覆盖率100%,全市巡察总覆盖率90.7%,发现问题1084个,移交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81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问题902个,立案20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5人。制定巡察工作规则,出台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完善定期会商、巡察后评估等制度,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突出作风整治,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扎实推进“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督促全市各地各单位查摆“多、推、虚、浮”问题225个,通报反面典型5起,宣传担当作为典型1起。编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选编》读本,拍摄《环保局长的“灰黑人生”》专题片,检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72个,处理7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滁州市委“基层减负年”部署,全市各级发文、会议、督查考核大幅下降,其中市级层面比上年分别减少32%、31%、72.7%。
紧盯群众身边突出问题。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牵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21人。开展“红包风、经商风、集资风”集中整治,集体约谈党组织1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43人,收到主动上缴红包10.1万元,清退集资款2189.97万元。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不恼人”专项整治,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组织处理10人。开展“挂证取酬”专项清理后续整改,56人取消挂证,35人上缴廉政专户44.5万元。
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从细节着眼,从小处入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开展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督查27次,检查单位84家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个,处理6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人,严肃查处市安乐幼儿园园长李宏骏、冶山镇晏公村原党总支书记薛保陈违规公款吃喝等一批违纪问题,均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40名科级干部报告婚丧喜庆事宜,2人因违反规定被诫勉谈话。
(四)突出审查调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持续巩固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241件,了结问题线索198件次,立案1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3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严肃查处原市环保局局长钱峰、市公安局秦栏派出所原副所长杨勇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4次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单位相互移送问题线索143件次,立案27件。
始终坚持严管厚爱并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审慎稳妥用好“四种形态”。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1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处理159人次,占79.1%。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对10名扶贫领域受处理村干部开展“暖心回访”;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3名因工作犯错的干部依规适用了容错免责程序,5名被举报查证不实的干部被及时提拔重用,16名受处分干部因表现突出被重新使用或予以职级晋升。
融合协同推进警示教育。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活动,全市各地各单位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80余场,走进市警示教育基地、走进庭审现场、走进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9000余人次。扎实开展“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协助市委以刘荣祥、贾国辉、刘正田等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升级市警示教育基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00余名党员干部受教育。开展初心“微”宣讲、送“廉”到基层活动,专题片《剑指“蝇贪”“蠹虫”群众利益不容蚕食》入选首届“安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弘扬积极健康政治文化。
(五)突出改革创新,标本兼治作用充分发挥
紧盯村级“微权力”。构建“清单+积分”管理新模式,修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推行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实施村干部积分制管理,把小微权力行使与村干部绩效考核挂钩,让小微权力运行更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发生。滁州市纪委李玉平书记来天长调研座谈,省内多家县市区纪委来天长学习考察;村级小微权力“双监管”的做法作为安徽唯一入选首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市委主要领导代表天长介绍经验。
打造镇街“协作区”。全面落实镇街纪委“1+1+3”人员配备标准,在铜城镇、秦栏镇、汊涧镇设立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3个。构筑联合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新模式,开展问题线索集体排查26次,研判问题线索17件,立案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8人,严肃查处天长街道祝涧村原文书张永年贪污案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滁州市镇街协作区首例留置案件,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探索“协作区+镇纪委+村纪检委员”三级联动模式,配齐174名村级纪检委员,明确七项职能,制定履职清单,实现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让“老百姓家门口的监委”切实发挥作用。
推进审查“制度化”。制定案件质量检查实施办法,通过协助审理、“乡案县审”等制度,提高基层案件质量。出台案件管理“一表三人签”备案制度,落实案件查办责任。实施问题线索处置月报告制度,做到责任明、底数清。印发《干部任前征求意见回复工作操作办法》,规范回复流程,2019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7人次,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意见4人次。
(六)突出队伍建设,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突出班子建设。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题主线,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新要求,推动健全监督体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委会带头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穿全过程,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修订完善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常委会议事决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以上率下,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
加强教育培训。通过考察选拔、公开招录26人,充实执纪执法力量,目前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到位94人,到位率88.68%。坚持“培训测试+实战锻炼”,组织专题闭卷测试4场次,将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作为主要实践课堂,坚持以老带新,抽调20名新进人员跟班学习,在一线锻炼干部。组织参加中纪委学习、省纪委轮训班、“视频讲堂”和滁州市纪委“每月一讲”等培训班720余人次,提高监督本领。积极宣传监督执纪工作,2019年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89篇,居滁州市前列。
坚持严抓严管。认真对照《规则》《规定》,强化措施使用监管,严格证据要求和标准,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完善权力运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坚持严字当头、刀刃向内,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杜绝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情况发生。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三转”情况开展督查,发现不到位问题8个,督促整改到位。修订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对镇街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进行月度量化考核,定期报告工作,促进高效履职。
一年来,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砥砺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等方面仍有差距。与上级纪委监委、市委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我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有的政治站位不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使命认识不准不深,对政治监督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不准;有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不足,对纪法规定学习不透、尺度适用不当;有的镇街协作区运作还不够顺畅,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能力水平还不够高,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滁州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天长、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天长提供坚强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大制度安排。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滁州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对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进行了深度解读和细化部署。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责定位,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今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不断加深理解把握,体现到工作和行动中。聚焦落实党委(党组)政治责任,盯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对中央及省、滁州市和天长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决策部署精神落实落地。持续深化“三查三问”,对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督查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知责、负责、守责、尽责。
抓常抓细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情况的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廉政提醒“月月谈”制度。督促接受谈话函询和处分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督促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强化疫情防控监督。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要自觉服从服务当前疫情防控大局,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行动、积极作为,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坚决做到抗击疫情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保障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坚决有力监督保障执行,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卫健、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纪执法、追责问责,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励防控一线干部敢于担当、全力作为。
(二)坚持以完善监督体系为抓手,坚决惩治“蝇贪蚁腐”
强化专项监督。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督促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突出重点领域,聚焦市直单位二级机构和镇、村等薄弱环节,抓好问题线索排查、典型案件查处、教育整改落实等工作,推动解决一批顽瘴痼疾。持续加大线索核查力度,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一步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维护群众利益。
深化作风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开展党员干部操办和参加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检查,盯紧抓牢“三公经费”监督管理、津补贴发放、市直单位内部食堂等重点领域,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顽疾。做好检查结果的运用分析,针对问题一直未杜绝的重点单位或易发领域,市纪委下沉一级开展检查,对查处的案例通报曝光,用严明的纪律支撑起作风建设的坚固后墙。
做实日常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建立完善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谈话等工作机制。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综合运用日常谈话了解、信访受理、约谈提醒、线索处置、建立廉政档案、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高质量地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传导责任压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
(三)坚持以深化标本兼治为导向,坚决一体推进“三不”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有“腐”必惩。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等领域的腐败,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有“蝇”必拍。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 强化线索移送,推进追逃追赃,做到有“逃”必追。
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建成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落实信访定期调度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对信访举报从受理到办结全流程实行闭环管理。建设“走读式”谈话室,严把谈话措施使用程序关、执行关和安全关。深化“一表三人签”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强化线索分析研判,提升工作质效。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常态化检查,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暖心回访,严格执行“乡案县审”规定,对镇街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提级审理。通过查处的典型案例,找管理漏洞、找制度空隙、找责任缺位,把制度建得更加严密有效,堵住腐败的“后门”和“空子”。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协助党委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促进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用足用好龙岗抗大八分校等“红色”教育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传承和发展红色基因;将廉洁教育与家风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养成修身齐家、公私分明的政治品格。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合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四)坚持以创新机制体制为目标,坚决强化“守正创新”
推进权力制约机制创新。全面推进“清单+积分”双监管模式,运用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深化村级“三务公开”,推进群众监督。创新“清单+积分+联动”机制,将小微权力与镇协作区深度融合,探索镇纪委上级监督、村纪检委员同级监督、协作区共同监督“三级联动”新模式,形成监督合力,营造“人人知晓流程、个个监督权力”的工作氛围,做到提档升级,力争形成完善的做法体系,为乡村治理提供更为成熟的治理经验。
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创新。设立镇街监察办公室,积极探索村级纪检委员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强化管理考核,发挥村级“末梢监督”功能,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结合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探索对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等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实行“提级监督”,纳入市纪委监委监督范围,完善对村(居)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体系,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推进监督联动机制创新。建立监督力量统筹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指导,强化与巡视巡察机构的信息互通,使监督体系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建立监督衔接机制,对相关部门发现的问题,在相互反馈、共享信息的基础上,跟进监督、接续监督、持续监督,形成监督“闭环体系”。建立健全监委与人大工作联系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五)坚持以深化政治巡察为核心,坚决做到“见底见效”
纵深推进巡察工作。把握政治巡察内涵,按照“四个落实”和“五个持续”要求,统筹安排对全市15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审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政治、组织、纪律、作风等方面问题,确保2020年实现巡察全覆盖。配合滁州市委对14个镇党委开展专项巡察,为2021年全市换届选举提供保证。
努力提升巡察质量。进一步健全巡察约谈工作制度,完善巡察报告前置审核、集体会商、集中审核“三审核”制度,推进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坚持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持续深化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通过发函督促、专项检查、暗访抽查、联动督查等方式,督促巡察发现问题单位党组织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在市委第七、八、九轮被巡察单位中各选择2-3家单位开展整改“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完整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的,予以问责追责。
(六)坚持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根本,坚决锻造“纪律铁军”
加强机关政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坚守政治定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坚持“两个维护”,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带头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坚持以常委会建设带动机关党建,加强组织建设,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在党性坚强、公私分明上作表率,在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上作表率,在严格家风家教上作表率,做自身全面过硬的“打铁人”、视职责如阵地的“守门人”、执纪执法明察秋毫的“把关人”。
从严从实建设队伍。认真贯彻上级纪委深化“三转”意见,聚焦主责主业,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和实战锻炼,做到“大练兵、大协同、大作战”,进一步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大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班子成员对分管室部、联系纪检监察组工作情况按月调度、按月考核。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及我省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完善制约自身权力运行和管理的监督体系,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健全内控机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清除害群之马。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以实际行动兑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庄严承诺,打造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需要我们倍加努力,勤勉工作。让我们在滁州市纪委和天长市委坚强领导下,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聚焦主业主责,忠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天长、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天长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