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在市局办公会议上,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旭东传达了市纪委《关于开展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就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党员民警、辅警作风提出具体要求。
迅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会后办公室通过公安内网、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迅速传达到各单位,督促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始终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
严明作风纪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各项规定精神,市局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各警种部门派出所要认真执行,严格落实廉俭过节纪律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
强化日常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在节前、节中、节后将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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