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长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始终把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摆在履行监督责任的突出位置,通过三项措施不断强化监督职能,努力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擦亮眼,加强日常监督。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管,目前已开展提醒谈话42人次,成功营造“不敢”、“知止”氛围,让驻在单位党员民警辅警习惯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行使权力。
抓重点,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责任清单、谈话提醒、定期报告等制度,加强压力传导,督促驻在单位认真履行党委26项集体责任,11项主要领导责任,6项班子成员责任,防止主体责任虚化空转。
敢出拳,消除违纪苗头。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定期开展驻在单位全体党员民警辅警问题排查,盯人盯事盯权盯纪,对发现的隐患敢于亮剑,实行建档销号制度,及时督促整改,避免问题严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