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日,杨恭文担任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期间,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并造成交通事故,之后杨恭文安排单位驾驶员以驾驶员名义处理事故。2022年7月,杨恭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车辆维修费用已退赔。
浏览次数:15191信息来源: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发布时间:2022-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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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日,杨恭文担任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期间,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并造成交通事故,之后杨恭文安排单位驾驶员以驾驶员名义处理事故。2022年7月,杨恭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车辆维修费用已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