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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实验中学原工会副主席汪源被党内除名、开除公职
浏览次数:6935信息来源: 滁州市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23-06-25

日前,天长市纪委监委对天长市实验中学原工会副主席汪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源在担任天长市实验学校、天长市实验中学会计(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个人将学校报名费等公款用于购买个人理财产品,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罪。汪源在入党过程中,隐瞒入党前本人涉嫌挪用公款罪的严重错误。

汪源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天长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天长市委教体工委按程序给予汪源党内除名处理;由天长市教体局按程序给予汪源开除公职处分;由天长市教育工会按程序罢免其天长市实验中学工会副主席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