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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长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3052信息来源: 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4-10-2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2日至11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迅速启动,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跟踪解决整改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

二是全面细化,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对反馈问题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研究制定整改举措,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三是统筹协调,全面落实整改。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度,强化督促整改,做到逐一销号,闭环整改,同时,加强沟通汇报,注重各责任股室(部门)间的统筹协调,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四是注重实效,实现以改促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堵塞了制度漏洞,提升了工作效能,改进了工作作风。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贯彻省、滁州市财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财政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全省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财政改革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二是对我市财政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三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截止6月底,中心组已安排学习6次,研讨交流2次。

(2)执行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任务和要求,严肃学习纪律,做到记录完整规范。二是制定《天长市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及通报制度》,并认真执行。

2.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3)国有资产有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系统管理。二是将资产管理业务纳入年度学习培训内容,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4)资产清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培训。二是对全市各单位土地房屋、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情况进一步全面清查,设立台账,进行统筹管理。

3.推动财政改革有短板。

(5)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推力不足。

整改情况:及时修订出台《天长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评审机构结算审核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天长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管理停退审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预算评审质量和时限控制。

(6)结算审查质量管控机制未建立。

整改情况:局预算评审中心在各单位项目评审工作完结后,将对超行业性规范问题及时向主管单位进行提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行业监管意识不强。

(7)代理记账机构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市登记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了清查。二是会同市场监督局,督促代理记账公司完成变更。

(8)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立即更换了相关人员。二是对天华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督促提高执业质量。

5.基层财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9)深入基层督促指导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市财政局领导联系镇(街道)工作制度》,明确班子成员结对联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二是将基层财政干部财政业务培训列入党校培训计划开展培训。三是印发《2024年镇(街道)财会检查计划》,对镇(街道)财政财务工作开展调审、抽审。

(10)镇(街)预算管理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明确专人负责预算一体化系统,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二是已组织财政所人员专题学习《预算法》等相关业务知识。同时,已将预算编制业务等纳入本年度党校培训内容,强化镇(街)预算管理。

(11)镇(街)非税收入征管问题持续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所(分局)组织财政人员开展《预算法》《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相关业务知识学习。二是已开展镇(街道)非税收入管理等重点工作督查检查,督促各镇(街道)将所有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6.市管国企管理考核不够严密。

(12)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市管国企开展了内控、风险防控等业务学习。二是已对市管国企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固定资产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市管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指导督促市管企业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内控体系执行。四是加大对市管国企薪酬管理力度,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13)国有资本监管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市管国企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相关制度开展学习。二是加大对市管国企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督促力度,国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已全部及时上缴至市财政。

(14)经营业绩考核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考核程序,由市国资委初审,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复核后报市政府最终审定。二是修订考核指标。2023年市管国企经营业绩考核基本考核指标已取消“信用评级”、“直接融资”指标。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5)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2024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要求研究查找全面从严治党瓶颈和短板问题,提出具体加强和改进措施。二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布置“两违规”专项整治、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

(16)“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加强警示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用身边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相关台账资料由局机关党委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归档。

(17)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2020年以来财政系统违纪案例列入2024年警示教育内容,对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二是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走进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进一步丰富警示教育形式,提升警示教育效果。

(18)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组织学习党员干部操办婚庆宴席报备等管理制度。二是分管领导在全体会议上作自我批评,并对未报备同志点名批评。三是抓好常态化管理,今年以来,已有一名同志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

8.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19)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未闭环。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对股室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提出工作要求和改进措施。二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策法规。三是对今年以来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均严格登记形成台账。处理结果及时公开,并跟踪督促落实到位,形成工作闭环。

(20)账户清理跟踪督促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预算单位对违规账户开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报送自查情况表。二是印发账户撤销整改通知,要求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21)自身职责工作外包。

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对第三方服务质量的复核把关。同时,进一步细化市管国企经营业绩考核程序。由市国资委初审,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复核后最终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9.合同管理不规范。

(22)合同签订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天长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合同要素的审查把关,对要素不齐全的合同一律不予付款。二是在龙岗党校举办培训班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大内审力度,安排财政监督局对近年签订的合同进行梳理审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3)合同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天长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合同要素的审查把关,对要素不齐全的合同一律不予付款。二是在龙岗党校举办培训班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大内审力度,安排财政监督局对近年签订的合同进行梳理审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四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检讨。

10.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24)财务支出无附件。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天长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财务报账审批的管理。二是在龙岗党校举办培训班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大内审力度,已安排财政监督局进行审查。

(25)部分经费列支渠道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列支管理实施办法》。二是全面规范工会经费列支渠道。三是加大内审力度,安排财政监督局对近年来的账务进行梳理审查。

11.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

(26)实名制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二是加大内审力度,已安排财政监督局对近年来的账务进行梳理审查。

(27)报销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天长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财务报账审批的管理。二是加大内审力度,已安排财政监督局对近年来的账务进行梳理审查。

(三)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2.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28)谋划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市财政局党建工作要点》《2024年中共天长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二是加大党组结合业务工作谋划党建工作的力度。按月印发党建工作提示单,形成“月初安排部署,月底检查落实”的闭环式党建工作推进机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进党建与财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29)机关党委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情况督查。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已全部完成。二是按月印发党建工作提示单,形成“月初安排部署,月底检查落实”的闭环式党建工作推进机制。三是已将市管国企党组织关系纳入局机关党委管理,加强对市管国企党组织的指导管理。

(30)党员轮训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中共天长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将党员轮训工作纳入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二是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班,分两期完成党员轮训。

13.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3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党委书记分别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二是机关党委对各支部“三会一课”档案资料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并下发党建检查工作提醒单,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对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半年听取一次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和班子成员抓分管领域党建情况汇报,进一步压实支部书记履职责任。

(32)党组织逾期未换届。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第二党支部已完成换届工作。二是定期对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等开展检查,发现问题下发党建检查工作提醒单,要求整改到位。

(33)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扩大)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意见中关于党建工作发现的问题。二是对2020年以来召开的3次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全面梳理,补充完善,并切实做好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整理工作。

(34)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二是机关党委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检查,要求相关支部完整记录组织生活会内容。三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将检查结果作为党支部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14.发展党员不严肃。

(35)1名同志转正,未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支委会未通报审查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二是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发展党员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到位。三是组织各支部委员开展党建业务学习。举办党员培训班,邀请市委组织部的同志作基层党务知识实务辅导。

15.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完善。

(36)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年轻干部招录力度,2023年已招录和调入5名30岁以下公务员,2024年招录1名30岁以下公务员,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得到明显优化。二是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积极向组织部后备干部储备库推荐,列为股级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对到期考察优秀,符合股级干部提拔任用条件的同志,优先提拔使用。

(37)选任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在1月18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讨。二是将《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等一系列干部选拔规章制度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是组织对2020年以来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补缺补差。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6.审计整改不到位。

(38)2021年度、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以表态代替整改居多,未在全市开展全面排查,未制定相关防控措施和查摆具体整改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学习《审计法》《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审计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二是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印发《关于做好审计查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工作。三是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对2023年度市直部门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预算绩效自评,选择18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积极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17.巡察整改不彻底。

(39)上轮巡察指出党组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2021年2月修订的《党组工作规则》之中的“议事范畴”不符合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党组工作规则》中的议事范畴进行重新修订。二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组议事范畴,将财政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债券使用等主责主业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题进行研究谋划。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同时,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持续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工作全面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盯紧重点领域,狠抓整改落实。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线,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坚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内控管理监督检查,确保全局各项工作更加规范。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推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全面促进财政队伍和财政工作实现双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7770510;邮政地址:天长市广陵中路市政务中心五楼;邮编:239300;电子邮箱:411265523@qq.com。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