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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长市重点工程处党组关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1036信息来源: 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5-07-24

根据滁州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6日至7月26日,滁州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天长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期间,专项巡察了天长市重点工程处。2024年9月29日,滁州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市重点工程处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等方式,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召开巡察整改党组会、专题(业务)会等共计9次,拟定、修改完善和下发工作制度(规则)3个,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学懂弄通做实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专题进行系统学习。

2.落实中央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街道开展入户调查,对计划改造小区的改造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完善改造方案。二是对设计单位进行违约处罚。三是强化工程监管,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保修、质量安全抽检、巡检制度。四是分年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后期管理等工作职责。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加强调度,明确项目推进任务。二是强化管理。制定《关于2025年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分解项目阶段任务,责任到人。三是化解矛盾。联系市直相关部门,及时化解新建项目现场矛盾同时召开重点工程矛盾化解专题联席会议。

4.中标单位存在违约行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学习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二是做好核查处理。根据滁州市相关文件规定,对中标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不良行为记分处罚并作披露处理。三是对涉及股室负责人批评教育。

5.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合同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违约处罚。二是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要求,适宜中小企业的,全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是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学习,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

6.相关执法监管单位消极应付,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市场监管局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罚款已缴纳至市财政账户。二是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案件承办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市场监管局对今年以来所办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深入查找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进一步依法规范办案流程,加强调度,及时组织案件会审,推进案件快办快结、高质高效。五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素养,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六是对相关项目评标专家进行扣分处理。七是组织评标专家开展专题培训。

7.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造成“半拉子工程”。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制定专班,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学习,围绕重点项目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房屋征收会商会议,开展征收项目论证、可行性论证,做到项目拆迁精准。二是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8.专项整治工作消极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学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健全和完善了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相关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是相关股室再次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清查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已整改完成。

(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

9.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质量的通知》,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及责任清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教育规范化,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党组会深入学习滁州市纪委有关文件,由分管领导对各分管股室开展谈心谈话,压紧压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重点项目调度会,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10.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实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共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党组工作规则》《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二是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定期对重点工程处相关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等开展抽查。三是要求相关项目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11.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落实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征询相关单位对城建计划草拟的意见,市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二是按合同约定对可研编制单位进行违约处罚。三是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2.项目资料、手续不全,造成项目推进缓慢、投资浪费。

整改情况:一是按合同约定对设计单位进行违约处罚。二是深入现场调研,充分了解征迁、土地、资金的落实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保障要素。三是按照设计文件优化审查规定,形成图审会议纪要。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13.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导致增加财政资金投入。

整改情况:一是约谈项目管理公司责任人,对设计单位进行违约处罚。二是规范制度执行,市重点工程处按照设计文件优化审查规定,进行施工图会审,形成图审会议纪要。三是对项目建设负责人提醒谈话。

14.设计不符合建设需求,导致工程变更较大。

整改情况:是按合同约定对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违约处罚。二是按照设计文件优化审查规定,形成图审会议纪要。三是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5.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学习,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二是对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违约处罚。三是排查近期挂网招标项目,对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条款严格按滁州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五是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16.招标文件中违规限定部分材料品牌。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学习,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二是排查近期招标项目。三是制定《市重点处加强重点项目招标投标关键环节管理规定》,结合滁州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规范招标文件条款设置。四是已对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违约处罚。五是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17.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单一,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代理机构退出进入机制,通过会议研究确定增加两家企业作为代理单位。二是严格执行《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制定《市重点处加强重点项目招标投标关键环节管理规定》,加强项目招标监管。

18.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控制价“高估冒算”。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市重点处加强重点项目招标投标关键环节管理规定》和《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办法》规范控制价编制工作,同时加强对造价编制单位管理,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二是对新招标项目控制价编制成果加强审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19.评标委员会评标失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学习。由滁州市公管局组织评标评审专家申请人线上培训及考试,进一步提高专家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核查处理。经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对相关代理机构已进行违约处罚。三是强化主体责任。依据相关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市发改委向招标人发出工作提醒函。

20.工程非法转包。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在建项目检查,加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天数核对并进行线下现场核查,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三是对相关项目负责人责令检查。

21.工程超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加强调度,明确项目推进任务。二是强化管理。制定《关于2025年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分解项目阶段任务,责任到人。三是强化调度,对接市直相关部门及时化解现场矛盾,定期召开重点工程矛盾化解专题联席会议。

22.变更未按程序和权限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项目负责人提醒谈话。二是组织集中学习《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变更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天长市重点工程处设计文件优化审查规定》,组织施工图会审,结合实际论证设计方案,减少变更,并组织对图纸进行审查优化。

23.项目无证施工。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对接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落实用地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先办证后施工原则,目前新开工项目均先办证后施工。三是对责任人提醒谈话。

24.建设单位管理不严、监理失职。

整改情况:一是按合同约定已对监理单位进行违约处罚。二是开展专题学习,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三是对相关项目负责人责令检查。

25.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监理、跟踪审计人员脱岗。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分别约谈施工、监理和跟审主要负责人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对在建项目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2025年对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7次,排查安全生产相关问题13个,已完成隐患整改13个,对9家施工和监理企业开出违约处罚单11份。同时邀请省住建厅安全专家对项目负责人、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安全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26.未按规定开展结算审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投资及工程审计业务培训,专题学习《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二是立行立改。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报送结算审计资料。目前,已有36个项目报送审计资料。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评审机构结算审核情况表》,做好项目后期结算审计排查。

27.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天长市政府招投标项目资金审批表》,项目取得审批后挂网招标。二是达到支付节点的项目,已完成工程款审批。

28.未按本单位规定收取质保金。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学习,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二是修订完成《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合同管理规定》。三是新建项目合同签订前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作为合同签订依据。

(三)巡察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9.巡察、审计整改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2023年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审计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足的资料已补充完成整改,并通过绿化巡察整改工作评估。二是追缴借款。相关款项已归还。三是对项目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堵塞制度上的漏洞,牢牢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将问题的整改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再提升。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行动自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完善各项制度,并严格的执行,确保招标环节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四是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加强监督执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0-7313071;邮政信箱: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同心路与建设大厦交口建设大厦6楼;邮编:239300;电子邮箱:7983861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