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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 推进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浏览次数:1254信息来源: 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发布时间:2026-01-20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近日,天长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对市公安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信访局等3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自身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聚焦整治重点,找准监督切口。推进整治切口要小、发力要准,针对各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做到工作具体不发散,以有效监督形成有力震慑。开展点对点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推动问题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强调要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民警辅警进行学习,提升思想认识,紧紧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目标任务,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确保真改实改,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紧盯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整个单位的工作起着统领作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该组始终把强化责任担当作为推动整治工作不偏向、不走样的有力抓手,坚持与单位“一把手”、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交流,深入了解集中整治工作进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推动、亲自把关,确保责任落实、问题自查、问题解决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坚持严的基调,巩固监督成效。持续深化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体现到监督检查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步骤中,确保严的基调入脑入心、层层传导,对发现的责任落实走形式、自查自纠不彻底、问题整改敷衍应付等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对反复出现、久拖不改的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格监督倒逼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