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教体工委召开了2026年第一季度校园安全卫生管理暨“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为确保“校园餐”专项整治成果长效长治,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就督促责任单位严格遵守校园餐专项整治各项制度提出了纪律要求。
要严守制度刚性,杜绝“变通失守”。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严禁违规收取和使用学生餐费。要严格落实“校园餐”采购配送制度。严禁规避集中采购、拆分采购项目、指定供应商等违规操作,不得在采购流程中弄虚作假。要严守食材验收与存储安全底线。学校要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全程留痕”要求,严禁验收走过场、虚假记录,不得接收不合格、过期、来源不明食材;食材存储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因存储不当引发食品安全风险。要严格执行餐食加工制作规范。严禁简化操作流程、降低卫生标准,不得使用非食用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后厨操作必须全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要压实层级责任,严防“履职空转”。教体局相关职能科室需定期开展“校园餐”制度执行情况督查,严禁监管缺位、流于形式,不得隐瞒问题、纵容违规。各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校园餐”工作,要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学校分管领导、后勤部门及食堂管理人员要履职尽职。严禁供餐企业违反安全承诺,擅自变更食材标准、降低餐食质量。
要做到廉洁自律,筑牢“防腐防线”。严禁教体系统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校园餐采购、监管等环节索取或收受供餐企业、供应商财物,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等。严禁学校工作人员与供餐企业勾结,为违规操作提供便利,不得在食材验收、质量评价中搞“人情验收”“虚假评价”。教体局及学校工作人员的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与“校园餐”相关业务的,须主动申报回避,严禁隐瞒不报、违规干预。
下一步,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将“校园餐”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专项督查重点,对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会同主管部门约谈提醒,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从严查处。同时,对“校园餐”领域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要倒查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以严明纪律确保“校园餐”专项整治后制定和完善的制度落地生根,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校园餐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违纪等问题,实行“接诉即办、快查快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