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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690信息来源: 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3-09-2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天长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细化问题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期限,切实抓实抓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挽回经济损失七万余元,新建完善制度24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3个。

(一)提高政治站位,诚恳认领问题

市司法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不见成效决不罢休的精神,推进问题整改。4月10日,局党组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检查,从症结上、根源上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全面认领问题和责任,努力推动整改落实见底到位。

(二)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

市司法局党组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订了《天长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逐条研究查找问题症结原因,细化整改措施,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整改工作责任压实到位。

(三)夯实政治责任,推进整改落实

市司法局党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调度制度,牵头整改责任股室在每月双周例会上汇报整改进度,党组定期调度研究解决整改中发现的问题,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

  1. 理论学习抓的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工作会议精神及本系统的上级法律法规文件。二是坚持学用结合,研究谋划2023年重点工作。在学习领会基础之上,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谋划2023年天长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制定《天长市司法行政工作深化“冲刺年”行动方案》和《天长市司法局2023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三是坚持建章立制,完善学习制度。研究制定《中共天长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3年天长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学习对象,确保理论学习落到实处。

  1. 议事规则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化认识,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制定规则清单,严格落实。局党组研究通过《中共天长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按程序召开党组会议。

  1. 议事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组工作条规,进一步提高规范落实党组议事程序的自觉意识。二是制定议事规则及具体议事清单。研究制定《中共天长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结合实际明确局党组议事清单,优化细化集体决策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切实加强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三是组织“回头看”。对2022年以来局党组会议议事情况进行回头看,经自查未发现议事不规范情况。

 4.用制度管人管事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局管理制度,形成制度汇编。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自查机关管理中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管理漏洞之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天长市司法局制度汇编》。二是认真落实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我局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工作,严格遵照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学习教育责任未压实

  1. 规定动作有缺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管理。修订局学习教育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学习对象。对上级部署的每项主题教育均制定方案计划,按时组织集中学习,丰富学习形式,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二是重视学习教育资料整理。加强资料台账整理,形成工作闭环,保证学习教育资料完整齐全,随时迎检。

 6.‘我为群众办实事’谋划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化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职能股室,结合社会各界涉法服务需求,研究确定局2023年“办实事”活动项目,明确项目内容、服务对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形成项目管理台账落细落实。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质效。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以及群众反馈意见,探索开展“公证智慧村居”线上服务、继承公证“亲属关系主动核查”制度和法律援助精准服务提升等措施,已试点在城市住宅小区业委会选举、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继承公证办理、法律援助等工作中实施,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民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推动工作发展。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弱项

  1. 法治宣传教育“小成即满”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争取。积极与滁州市司法局、省司法厅对接,于2022年5月承担省“八五”普法联系点工作,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已建设法治乡村联系点16个。二是推动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利用天长红色教育资源,以党的历史为主线,将法治理念与历史发展进程结合在一起,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红色+法治”教育基地。三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投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力度,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影响力。2022年在滁州普法宣传考核中位列第一方阵。

  1.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促。下发天长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提示单,督促各镇街和市直各单位按时将以各部门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向天长市政府进行备案。二是不定期开展督查。印发《关于开展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督查的通知》,对各镇街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督查;印发《天长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督查计划》,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纳入对市直单位的督查内容,根据督查,未发现应备案而未备案的情况。三是发布通报。印发天长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对2023年一季度全市各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公证执业不规范

  1. 违规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监控体系。严把审批关,并对2023年办理的案件进行季度自查,防范违规办理公证。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公证处全体人员学习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文件,并在办证工作中严格执行。三是开展公证卷宗评查。在本市律师事务所中抽选资深律师对公证处2022年三、四季度卷宗抽取评查,发现并纠正质量瑕疵17件,形成公证质量评查情况工作台账,并由分管领导对承办公证员进行批评教育。

  1. 委托公证委托期限不明。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监控体系。推进公证处日常质量管理制度化,承办人对公证案件的事实审查负责,审批人对法律适用负责,不得自办自批案件。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公证处全体人员重新学习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文件,复查2021和2022年度同类卷宗,严格执业规范,杜绝办理类似案件。三是开展案件评查,形成公证质量评查情况工作台账。

  1. 设定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复核公证卷宗。二是虚心接受巡查指出问题并纠正。严格执行公证执业“五不准”要求,不再设定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三是组织加强学习。同时复查2021和2022年度同类卷宗,严格执业规范。四是开展卷宗评查。形成公证质量评查情况工作台账。

  1. 未按规定收费。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未按规定收费原因。公证处组织案件承办人组织复查上述卷宗,并责令承办公证员就巡察指出的未按规定收费问题作出说明。二是组织学习。学习《安徽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项目和上限价格》文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三是健全财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

(五)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1.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纠正。责令问题卷宗案件承办人依据《滁州市法律援助个案质量评估办法》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学习。开展法律援助卷宗质量提升培训会,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学习安徽省相关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严格规范卷宗质量管理。三是开展法援卷宗质量排查。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志愿者律师2022年归档卷宗开展宗质量大排查,查出的5类问题已责令整改,并组织“回头看”进行了督促。

  1. 案件质量评查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组织评查复核。重新组织案件评查人员对所涉卷宗进行评查,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复核并补充完善。二是择优选择评查人员。择优选用业务能力好、工作责任心强的评查人员,参与法律援助卷宗评查。三是加强学习。开展法律援助卷宗质量提升培训会,认真学习《滁州市法律援助个案质量评估办法》。

  1. 信息公开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制定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及时公开。严格依据《天长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及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对法律援助资金使用对象、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通过市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开。

  1. 社矫对象教育监管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手机轨迹检查。社区矫正局、司法所开展手机定位轨迹检查,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近两个月的定位轨迹进行回看,对存在人机分离情况的矫正对象进行谈话调查,符合事实的矫正对象按情节程度给予训诫、警告处罚。二是通过公安大数据排查。通过公安大数据排查出的不假外出矫正对象,通过司法所谈话、矫正对象提供证明等方式,对确有不假外出的已给予相应处罚。三是完善监管制度。制定《天长市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办法》,对社区矫正局、中队关于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方式、监管频次等做出要求。同时,社区矫正局加大对中队、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力度。

  1. 社矫对象季度考核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整改。所涉司法所已对涉及到的矫正对象季度考核表进行纠正,告知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并重新公示。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集中业务知识测试和档案培训,通过每月工作例会进行业务培训、对工作存在问题的司法所或者中队进行通报。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考评办法》,每半年进行工作考核并公示。

  1. 服务外包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评估制度。印发《天长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实地查访服务项目评估方案》,明确司法局、矫正局、中队、第三方评估机构职责。二是委托第三方评估。通过矫正局、中队、第三方评估机构三方对实地查访的外包服务进行评估、监管。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

  1. 工作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局党组研究通过《2023年度天长市司法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保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基层全体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在节假日开展节日廉政提醒。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范工作。三是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

  1. 专题警示教育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警示教育文件。整改期间,学习各级警示教育文件3次。二是制定年度警示教育工作计划。制定《天长市司法局2023年警示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定人定事,形成闭环,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三是明确调研整改要求。在2023年局党建工作计划中,纳入调查研究内容。制定局2023年度调查研究工作实施方案。

  1. 警示教育未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局2023年警示教育工作计划。定人定事,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形成闭环。二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在驻局纪检组指导下,组织开展全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结合修订完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堵塞廉政风险漏洞。三是规范开展“廉政月月谈”工作。2023年以来逐月开展廉政月月谈工作,形成谈话记录和图片。

(八)为企优环境未落实落细

  1. 服务覆盖面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送法进企业活动方案。根据《滁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精神,制定我市“送法进企业”活动具体方案,将全市律师分成五个组,分别联系滁州高新区和16个镇(街),并明确责任人,各司法所主动对接律师事务所,均积极开展活动。二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督查。结合基层司法所季度日常工作考核,对“送法进企业”活动进行季度督查。2023年以来,16个司法所均联系律师服务团队,到本辖区内开展了“送法进企业”及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1. 服务成效未充分体现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开展全市企业家法治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企业安全生产、税法、民法典、企业合规审查等纳入培训重点内容。二是增加服务频次。印发《天长市“为民办实事”—送法进企业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增加送法进企业活动频次。三是提供个性化服务。市公证处与天康集团签订公证法律服务协议,设立“公证法律服务顾问室”,为企业提供综合性、个性化的公证法律服务。

(九)工作作风有待加强

  1. 党组决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涉及部门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文件。会议要求大家紧盯工作目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为完成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二是迅速整改。已落实党组决策,修订完善系列制度。

  1. 卷宗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对问题卷宗已责令承办人纠正完善。二是开展卷宗质量排查专项活动。业务股室组织公证、法援、调解、社区矫正卷宗质量排查专项行动,对2022年归档卷宗进行自查自纠,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深化卷宗评查活动。公证、法援、调解、社区矫正业务股室深化卷宗评查活动,常态化开展卷宗质量自查自纠。

  1. 发文管理较乱

整改情况:一制定《天长市司法局机关公文处理制度》,对局办文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办公室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核对局文号使用情况,杜绝发文跳号、重号现象。

  1. 执法执勤用车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学习。办公室人员集中学习《天长市执法执勤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强调公车使用管理要求。二是修订制度。党组研究通过修订完善《天长市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严格公车使用的管理审批。

  1. 涉密计算机单机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全局工作人员会议上集中学习保密工作要求,分管领导部署保密工作,下达工作提示单。二是完善制度。制定《天长市司法局保密工作制度》。三是专人管理。明确专人规范开展涉密计算机单机及配套设备登记管理记录等工作。

(十)工程建设管理及采购不规范

  1. 工程结算审定价超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超出原因。经核查,工程竣工验收后新增了工程量,因工程尚未结算,故将该增项纳入总工程核算,致审定价格超规定。二是确认审计结论并支付剩余款项。局党组研究确认了工程审计结论,要求根据审核确认的审计结果按程序支付剩余款项。

  1. 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主动认领责任。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代表班子就该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强调采购工作纪律,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对经办人批评教育。局主要领导已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加强学习。三是组织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天长市司法局询价采购制度》。

  1. 合同签订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纠正。已对合同瑕疵进行完善。二是对经办人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审核,杜绝不合规情况的发生。三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局党组研究通过《天长市司法局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合同规范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十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1. 支出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已根据要求补齐相关附件材料。二是修订《天长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在支付票据的过程中,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对支出票据和附件的审核把关。

  1. 个别账务处理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更正错账。已对误记的错账进行了更正。二是及时进行对账。我单位出纳人员和记账人员从2023年开始,每月填写会计凭证传递表,核对财政拨款收入指标、代管资金指标和库存现金余额。

(十二)违规领取津补贴

  1. 无依据发放值班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停止执行原值班补助标准。自2022年8月已不再执行原补助标准。二是修订公证处节假日轮值班制度。市公证处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公证体制改革”相关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天长市公证处节假日轮值班制度》,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1. 重复领取工会福利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退款。局党组已责令涉及的工作人员退回重复领取的工会福利。截止2023年3月底,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开展问责。局党组研究决定,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对相关工作人员追责问责,责令对重复领取工会福利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保证以后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局主要领导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批评教育。三是实行长效监督。从2023年起,局机关工会定期和各镇街工会联系,核实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会福利领取情况,杜绝重复领取工会福利情况。

(十三)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 党组抓党建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重视并加强党建工作。局党组研究通过《2023年天长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将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纳入年度党建工作重点,要求责任股室落实检查和闭环管理。二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局机关支部委员会每月研究支部工作,规范实施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支部换届选举等工作,提请党组研究党建品牌建设工作。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党组会,研究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建带团建工作计划。三是重要文件提请党组研究后下发。局党建工作重要文件,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文件等均提请党组会研究后印发执行。四是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1. 党建带团建工作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司法局2023年党建带团建工作计划。根据团市委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司法局团支部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天长市司法局党建带团建工作计划》。二是结合机关党建工作整体安排,组织好青年工作。组织局28周岁以下团员参加政治轮训,撰写学习心得,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参加局红色宣讲、清明祭英烈、志愿服务、环保健康等活动。三是筹备局团支部活动。筹备局“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在5月4日当天组织青年团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讲话。参加市委宣传部、团市委联合组织的“我的家乡正青春——纪念天长市撤县建市三十周年短视频征集活动”,获评二等奖。

(十四)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1. 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方案认真实施。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制定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组织班子成员会前集中学习研讨、谈心谈话,会前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剖析材料,做好组织实施各环节工作。二是开诚布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好民主生活会的会议组织关,2023年2月20日召开天长市司法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4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织书记、局长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督促其他同志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局班子全员端正认识、立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开诚布公、出于公心、利于工作的“红脸出汗”氛围。

  1. 问题整改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方案。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班子全员结合自身政治建设、学习履职等,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推动整改落实。二是加强整改。对于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均做到整改工作见人见事,加强过程管理,形成整改闭环,确保整改实效。

  1. 组织生活会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重新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时任支委班子成员已根据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重新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根据市直党工委文件要求制定《2022年天长市司法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在筹备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中逐一整改。规范落实组织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交流谈心、对照检查、批评自我批评,自评互评、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三是严格按程序实施。局机关党员大会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局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后支委会班子逐一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开展整改工作,在职党员作出个人承诺。

(十五)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1. 未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天长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学习中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流程,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二是规范整改。2023年提拔事业单位股级干部时,均严格执行股级干部提拔程序,扩大谈话范围并严格进行个别谈话,及时整理干部考察材料,分管领导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责任到人。

  1. 全程纪实材料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对照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天长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学习中强调加强对全程记实材料的整理和把关审核,坚决杜绝缺项漏项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对经办人谈话提醒。在“廉政提醒月月谈”活动中,分管领导对局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开展“咬耳扯袖”谈话,红红脸、出出汗。

三、构建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

市司法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为民服务意识需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建立的制度需要长期坚持。对此,我们将做好以下方面: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组织干警职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努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社会公信度。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每项工作,自觉地把党的大政方针落到实处。加强全局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改进工作作风。班子成员加强换位思考,增强主动担当和主动作为意识,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创建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集体氛围,推进系统全员执行力和工作质效提升。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把建章立制贯彻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始终,真正把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真正用制度管根本、用制度管长远、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的刚性约束和惩戒警示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021437;邮政地址:天长市石梁中路201号;电子邮箱:1558961371@qq.com。

 

 

 

中共天长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