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市委安排,2023年6月28日至8月30日,滁州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滁州高新区党工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11月3日,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督促落实。
二是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逐项细化,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逐项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各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任务,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调度。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亲自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各分管领导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多次进行调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快推进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理论学习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份召开的高新区党工委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通过完善党工委理论学习制度,定期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年初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会议,会上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正副职深入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新区党工委班子成员就如何做好生态文明与产业融合进行了交流研讨,进一步推动园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细、取得实效。二是深入企业宣传“爱绿护绿”,共发放宣传单800份。三是2024年7月新一轮养护招标中建立“日巡周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并进行季度考核。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经市政府授权,绿化移除审批权限赋予滁州高新区,明确园区移除绿化必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截至目前,高新区主任办公会已经研究3起绿化移除事项。二是2024年1月24日,召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集中学习《城市绿化条例》等规章制度,强化工作人员按章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三是2024年7月新一轮养护招标中建立“日巡周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并进行季度考核。四是经与城市园林绿化局沟通,新建网上报审制度,对绿化移除申请严格审批。
2、履职尽责不到位。
(4)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滁州高新区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召开工程项目变更会议2次,研究项目变更26项。二是修订完善高新区议题上会研究审批制度,明确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由自规分局列席汇报,确保土地指标在工程建设前到位。三是修订完善《滁州高新区绿化养护巡查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园区绿化“日巡周报”制度,形成巡查台账。四是规划建设局成立市政、绿化、房建等专班验收小组,明确工程验收的流程和标准,对含绿化施工项目进行分部单列验收。2023年7月以来,共有8个项目竣工验收,均由验收专班现场开展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做好验收资料。
(5)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滁州高新区绿化养护巡查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园区绿化“日巡周报”制度,形成巡查台账。二是建立《滁州高新区绿化工程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绿化工程专人负责制,不定期开展园区在建工程巡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三是8月26日,经高新区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聘请1名园林绿化领域专家,负责园区绿化工作指导。目前,该专家参与园区绿化日常巡查、养护指导、工程设计等工作。四是对于绿化Ⅰ标段缺株52株,查明主要责任在施工单位,根据审计决算结果,已对施工单位追偿到位。五是恢复纬一路超隆光电门口30平米草坪。
3、绿化专项整治开展不扎实。
(6)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31日,滁州高新区党工委召开会议,集体学习滁州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修订完善了《滁州高新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党工委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的内容、形式和计划。
(7)自查自纠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重新编制《滁州高新区关于开展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突出小额工程实施、绿化养护等薄弱环节的整治。二是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7个问题,严格按照“清单+闭环”的形式,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截至2023年10月,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要求,安排专人对园区2017年以来的绿化工程档案进行重新收集整理,目前37个项目档案已经全部整理完成,并形成全流程信息台账。
(二)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问题突出
4、重点环节存在廉洁风险。
(8)招标投标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滁州高新区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流程、权责和监督管理,并按办法严格执行了8个项目。二是2024年4月23日,召开绿化工程领域警示教育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滁州市绿化工程领域查办案件情况,相关人员作交流发言。三是2024年3月26日,滁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
(9)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1月17日,规划建设局召开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方面的相关内容,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二是修订完善高新区工程管理制度,明确了工程管理的主要内容依据、负责人岗位职责、工程合同管理、施工质量管理等。2024年新一轮绿化养护单位进场严格执行该制度。
(10)综合价格虚高。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5日,天长市科技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安徽省招标集团成立滁州高新咨询公司,承担园区所有工程的造价、代理、审计等工作,严格执行《安徽省工程信息价》,没有信息价的按规定进行询价。
(11)监理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园区从业中介机构反馈机制,对于在园区服务口碑较差的机构列入“黑名单”,不予进入。二是建立《滁州高新区绿化工程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监理单位的责任和职责,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三是2023年11月9日高新区约谈相关企业,并下发处罚通知单,企业罚款已足额缴纳。
(12)工程验收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8日,规划建设局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工程建设业务学习,进一步规范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二是规划建设局成立市政、绿化、房建等专班验收小组,明确工程验收的流程和标准。2023年7月以来,共有8个项目竣工验收,均由验收专班现场开展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做好验收资料。三是约谈相关企业并下发处罚通知单,企业罚款已足额缴纳。四是根据审计决算结果,对绿化Ⅰ标段施工单位进行追偿。五是2023年8月26日,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1名专业人员参与园区绿化工程领域的指导和监督。
(13)项目审计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8日,规划建设局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工程建设业务学习,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按照制度流程办事的意识。二是天长市科技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安徽省招标集团成立滁州高新咨询公司,承担园区所有工程的造价、代理、审计等工作,严格把控工程成本。
(14)合同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考核结果,相关企业已按合同约定将扣款退至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账户。二是组织规划建设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绿化工程完工、竣工管理办法,形成绿化工程验收长效制度。三是2023年8月8日,组织规划建设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工程严格执行资金支付程序,确保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四是建立履约保证金缴纳机制,限期缴纳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未缴纳视为自动放弃。
(15)违规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13日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及业务能力。二是已完成2020年10月14日支付的2500万支付手续审批。三是将2023年7月第57号凭证2000万元应付账款调整为应收账款。四是修订完善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明确支付审批流程、工程款支付附件清单等内容,并严格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到彻底改、改彻底。
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章立制的,强化制度执行,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长期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781512;邮政地址: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电子邮箱:chuzhougaoxinqu@163.com。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