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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携党纪之灯 行廉洁之路
浏览次数:1072信息来源: 大通镇发布时间:2025-02-19

去年以来,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旨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自觉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切入点,不断增强廉洁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努力成长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栋梁之材。

深学细悟,筑牢思想防线。纵观近年来落马的贪腐干部,他们的情况通报中大部分都会出现“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话语,归根到底是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不强,致使自己深陷贪欲“深渊”,最终铸成大错。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利用休息时间熟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悟,积极参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主动交流研讨,深刻理解把握每一次修订所蕴含的新精神、新要求。同时,广大党员干部在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后,必须坚持时时对照、事事衡量、处处自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明纪知止,增强自我定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都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官如清水,不持一砚归”是指包拯就任端州知州时,下令只按进贡数量制作端砚,一枚也不许多要;离任时,他将有人悄悄塞在他行李中的端砚,投入江底,纵观包公的一生,他始终保持“清心”“直道”的本色,为官一生清廉,民间称他为“包青天”。古文今鉴,见贤思齐。广大党员干部要明白自己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不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提高,而是需要我们终身学习,要永远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真正将让党纪刻入脑海,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知行合一,砥砺担当作为。“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两千多年前,屈原就提出了“廉洁”这一概念。把廉洁两个字拆开来看,廉是一种境界,是“根深不怕风摇动,树正何愁月影斜”;洁是一种品质,是“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这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传统美德,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广大党员干部要抓住党纪学习教育的契机,发扬为民服务的孺子牛精神,心系群众,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腾出时间多走群众家的路、多进群众家的门、多坐群众家的板凳,观察民生、倾听民意、感受民苦,多钻“矛盾窝”、多接“烫手芋”、多解“困难锁”,用心用力用情把群众的愁难急盼问题办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通镇纪委 龚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