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6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8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迅速研究部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各个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推进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度,强化督促整改,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是注重整改成效。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厘清责任,追责问责,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1)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修订完善《天长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2024年共安排集中学习12次、交流研讨6次。
(2)主题教育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提高对党组工作职责的认识。二是立行立改,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进行研究部署。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活动。
2.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
(3)思想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清单,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三是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议,听取相关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工作。
(4)阵地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参加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二是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数字城管机房基础支撑平台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测评整改后达到二级等保要求。
3.党组担当作为不够
(5)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对党组工作职责认识。二是修订完善《中共天长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议事范围。三是将重要工作汇报作为重要议题列入局党组会议议程,研究谋划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6)个别项目推进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调度,明确责任主体。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明确比照滁州项目建设模式,委托城控集团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工作。二是明确专人对接,积极协助城控集团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7)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研究制定《天长市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启动实施。
4.主管领域职责职能推动不足
(8)数字化城市管理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加强数字城管案件督办力度,每月印发案件办理督查考核通报,2024年4月以来每月案件按期结案率均超出80%。
(9)红色物业推动宣传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天长市红色智慧管家”微信公众号推广与使用力度,公众号关注人数明显增加。二是发挥微信公众号作用,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广泛征集、处理城市管理问题。
(10)防违控违缺少抓手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提升防违控违机制,会同广陵街道、千秋街道推动城管综合执法进社区,落实网格化巡查责任,提升违法建设前段处置能力。二是立行立改,依法调查处理巡察反馈指出的违建问题。
5.市容管理存在偏差
(11)考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市容管理社会化项目考核管理机制,明确监管考核责任主体。自2024年11月起,执法大队明确专人负责,严格监管考核,建立完善台账。二是签订《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充协议》,进一步完善项目合同。三是立行立改,对巡察反馈的市容管理社会化项目问题,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相关规定予以补扣追缴。
(12)处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查考核人员教育培训,提升督查考核业务水平。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卫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健全督查考核通报机制,规范内部对接流程。三是立行立改,对巡察反馈的处罚不到位问题,严格对照环卫督查考核规定予以补扣追缴。四是对相关负责人追责问责。
(13)招标文件内容设置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调查核实,第二轮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外包项目维持月度考核方式不变。二是认真谋划“市区第三轮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事宜,加强招标文件、项目合同等审核把关。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追责问责。
6.执法工作不严实
(14)执法过程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详细审查案件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立案审批、处罚决定审批等环节,确保执法过程严谨、规范。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追责问责。
(15)重大案件讨论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提升程序意识。二是修订完善《天长市城市管理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等制度,就案件集体审议讨论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三对相关负责人追责问责。
(16)自由裁量基准参照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学习《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二是严格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规定,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到“过罚相当”。
(17)法规引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定期开展执法卷宗评查,规范执法程序。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详细审查案件立案、处罚决定等环节,确保执法过程严谨、规范。
7.“两整治一保障”工作存在短板
(18)重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党组议事决策责任,发挥好牵头单位作用,深入谋划推进“两整治一保障”工作。二是制定《天长市城市管理局“两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常态长效管理。三是立行立改,全面开展餐饮单位入户调查,实行一户一档、分类管理。
(19)闭环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巡察反馈的9家餐饮店严格按照环保检测标准限期整改到位。二是聘请专业机构负责我市餐饮油烟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检测,为餐饮油烟污染案件行政处罚提供保障。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20)党组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对党组工作职责认识。二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天长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斗争一线岗位干部谈心谈话活动计划》,按照“五必谈”要求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政治监督。四是深入排查防控廉政风险。
(21)“两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排查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两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排查报告2022年11月1日以来(自上一轮专项整治结束后)有无酒驾醉驾受到司法机关处理情况。二是加强职工教育管理,严格约束8小时以外行为。
(22)日常监管不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用身边事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加强专岗人员监督管理,明确专岗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组织开展专岗人员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三是研究制定《天长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管理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聘用人员的监督管理。四是追责问责,依法依规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理处分。
9.贯彻落实“一改两为”有差距
(23)联企助企未达到全覆盖
整改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深入分管的城市管理服务企业,开展“深入联企、深度助企”集中访企活动。截至2024年10月底已全部走访完毕。
(24)“双随机、一公开”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天长市城市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试行)》,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检查方式。二是完善监管对象库,将“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情况监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等检查”纳入抽查范围。三是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网上进行公示。
10.内部管理不完善
(25)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四单合一”规定,从严审查公务来函、就餐人数、菜单菜价等环节,确保财务报销合法合规。
(26)公车维修公里数登记虚假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更换所涉及的定点维修保养企业,更换所涉及的车辆驾驶员。二是修订完善《车辆维修管理及驾驶员考核办法》,明确车辆驾驶员、车辆考核组的车辆维修监管责任,加强对车辆驾驶员教育管理。
11.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27)部分公物采购未询价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市发改委(公管局)、财政局专家开展招标采购专题培训,提高招标采购工作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办公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手续合法合规。
(28)内审工作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市审计局、财政局专家开展财务、审计专题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健全内审机制,明确全局内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内审对象、内审流程、计划安排、结果运用。三是聘请专业机构对局本级“三公”经费等开展内部审计。
(29)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市财政局财务管理专家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培训,提升财务审核水平。二是立行立改,责令责任单位退还多支付的款项。
(30)变相发放福利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纪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二是立行立改,责令退还违规发放款项。三是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
12.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31)中介代理机构使用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市发改委(公管局)、财政局专家开展招标采购专题培训,提升招标采购工作水平。二是所有项目招标代理、清单编制、监理、审计等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审查,严格依法依规确定中介机构选用。
(32)标的履行主体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市发改委(公管局)、财政局专家开展招标采购专题培训,提升招标采购工作水平。二是所有项目招标、合同签订等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审查,合同(协议)签订前逐级审核把关。
(33)未按合同结算审计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市发改委(公管局)、财政局专家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专题培训,提升工程管理工作水平。二是所有项目招标、审计、工程款支付等事项均需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审查,所有工程项目均需履行审计程序。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3.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34)《党组议事规则》制订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对党组工作职责认识。二是修订完善《中共天长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将“主要业务发展”、“审计、巡察整改”等纳入党组议事范围。
(35)决策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对党组工作职责认识。二是修订完善《中共天长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范围。
(36)党组会议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对党组工作职责认识。二是修订完善《中共天长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参加人员范围。
14.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
(37)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二是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工作。
(38)机关党委职责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深化对党组、机关党委职责的认识。二是研究制定《中共天长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机关党委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
(39)下属党支部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市委组织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检查指导。
15.发展党员不严谨
(40)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市委组织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详细解读党员发展程序规定。二是组织学习《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增强支部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41)党龄计算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详细解读党员党龄计算规定。二是组织学习《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增强支部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提升对党龄计算工作的认识。
(42)表决人员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深化对党支部工作的认识。二是立行立改,加强检查指导,印发通报督促整改。
16.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43)“四必谈”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广泛开展谈心谈话。
(44)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认识。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规定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5)未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市委组织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详细解读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规定。二是立行立改,机关党委领导班子按照规定要求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7.履行选任程序不规范
(46)预审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认识。二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请示对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工作流程。
(47)程序倒置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认识。二是加强请示对接,有序推进酝酿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讨论决定等环节,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8.审计整改不够彻底
(48)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进一步深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二是立行立改,从2024年12月3日起审计反馈指出的人员已返回市容劝导岗位。
19.巡察整改有待提升
(49)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访工作研判调度,持续推动热点焦点问题有效解决,信访量呈下降趋势。二是严格执行《天长市城市管理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等制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局党组决策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热情,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系列急难险重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自觉。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高质高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狠抓问题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对尚未整改完成的事项,要进一步加强研究调度,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确保全面彻底完成整改。
(三)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0--2382240;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23号城管局大楼四楼;邮编:239300;电子邮箱:3136259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