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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公权需要阳光“沐浴”
浏览次数:5004发布时间:2018-04-27

安徽滁州金牛湖新区建设大动作来了……。

远远就能听到轰隆隆的机器作业声,工人施工、现场指挥,人头攒动,一派热闹,公墓施工、道路建设、场地平整正在紧张有序进行。

就在不远处的项目建设现场,只见安徽省天长市冶山镇纪委书记潘广林对金牛湖新区项目建设所在地该镇长兴社区党总支书记刘正义说道,“刘书记,公墓建设和迁坟工作已全面启动,这是新区建设的第一步。重大项目实施时对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也是组织上对党员干部的一份关心和爱护,这一点你可明白……”

“是呀,纪委的及时提醒很有必要”。刘书记面带微笑肯定地回答道,“金牛湖新区整体规划以来,我们这里一直是社会关注的地方。近期,项目建设开始了,来打听情况的小公司、小老板很多,我个人既兴奋又焦急,倒不是因为工作头绪多,关键是还担负着整个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我个人保证规范操作、秉公办事还不够,还要将阳光操作渗透到每一名社区党员干部,确保干成事、不出事,可谓是压力‘山’大呀”。

“说的不错!有这种思想就对了,关键还要落实到人。新区建设大大小小的项目将来一个接一个,在此过程中,权力寻租、优亲厚友等廉政风险点非常多。参与其中的社区每一个党员干部能不能都始终保持廉洁自律,这与经常性的监督提醒是否到位关系很大。过去我市在类似工作中出现的反面教训不少,有的项目建成了,人‘倒’下了,拆迁结束了却有人被关起来了”,潘书记一脸严肃。

“此次及今后金牛湖新区建设中,我将认真履行党总支书记职责,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廉洁自律,绝不私自插手任何工程项目,不向任何公司和个人伸手,在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本级范围内坚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刘书记郑重承诺。

“大工程已统一安排招标,小项目询价、议标、公示一样不能漏,绝不允许个人说了算,或者出现党员干部谋取私利的情况……”,潘书记继续说道。

刘书记肯定的点了点头。

自2017年以来,像这样在工作现场的提醒谈话,冶山镇纪委一直坚持运用,跟踪问效中心工作推进过程中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廉洁纪律情况,及时提醒、咬耳扯袖,就是防止党员干部贪欲膨胀、公权滥用,小错不改酿大错。

金牛湖新区建设自被滁州市和天长市列为重点工程项目以来,天长市及冶山镇党委政府在前期开展控违、丈量工作的基础上,上下一盘棋,将“加快推进新区建设”作为头等大事,超前谋划、主动对接。我们坚信,主动把公权置于“阳光”下,预测预防、干净干事,一座“山青、水秀、清新”的新城很快会呈现在世人面前。(王保松)